轮椅不可路上行驶 魏家祥:准代步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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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交通部长魏家祥指出,残障人士所用以代步的行动辅助工具(PMA)虽然不能上路(on the roud),但可以在路边行驶小段路,同时寻找合适的路段越过马路。

魏家祥表示,交通部从来不曾限制残障人士出行,也明白残障人士在一些路段或许会面对困难。

他指出,行动辅助工具被视为残障人士的脚,所以只要不是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都不会受到限制。

他举例,残障人士在人行道上行走,有时候会因一些路段设有人行天桥而无法前行,这时候只能被迫沿著马路,以前往其它合适路段,而这是被允许的举动。

他坦言,并不是所有路肩都有沥青,所以残障人士可能会因为别无他法,而必须要选择到路上过马路。

“他们可能需要行驶一小段路,之后才能过马路,但这并不成问题。”

微型交通工具不适上路

“我再说明一次,一些地方有脚车道,他们可以使用,没有问题。但在马路上,微型交通工具不能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与其他车辆在马路上一起行驶。”

他强调,任何使用行动辅助工具,或是以行动辅助工具的名义的人士,其时速远比残障人士使用的行动辅助工具快,执法人员会知道这不是残障人士专用,其时速则不可能超过每小时35公里。

他续指,警方和陆路交通局将采取行动,对付这些滥用行动辅助工具的人士。

另外,他指该部禁止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的举措是为了确保人民的交通安全,尤其在国内外都有发生不少涉及微型交通工具,甚至造成人命伤亡的案例。

他周四下午2时在交通部与残障人士代表见面后向媒体如是指出。出席者还包括残障人士代表并受委上议员的残障人士协会主席拉丝阿迪芭、陆路交通局总监再拉尼和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JSPT)助理总监(调查及法律)拉玛山德拉等。

他补充,考虑到并非所有残障人士都有能力购买自己的车辆,因此该部将会豁免残障人士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名下,用以载送残障人人士的车辆的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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