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误收750万消费税 新国3月办理退款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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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家政府机构在过去5年,向民众和企业误收约750万新元的消费税,财政部和6个机构为此道歉,并将于3月起退回税款及每年5.5%的利息。 

上述款项涉及的交易都是不必缴付消费税的监管类手续,共18项。例如,房子出租手续、申请经营食品加工厂,以及申请持久授权书等。误收消费税的6个政府机构分别是,建屋发展局、陆路交通管理局、房地产代理理事会、新加坡食品局、公共监护人办公室和市区重建局。

法律规定,所有消费税注册商家须保留至少5年的交易记录,当局因此会主动归还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3日间误收的金额。至于超过5年的交易,当局若还留有记录,它们也会退款,否则公众可联系当局询问。

当局会从星期三(2月14日)起,停止为18项受影响的手续征收消费税,并从3月开始办理退款事宜。除了消费税金额,政府也会算入利息。

财政部星期三发文告说,是在2023年11月进行内部检讨时发现错误,2024年1月完成检讨。根据财政部统计,过去5年,6家机构每年向个人和非消费税注册商家(non-GST registered entities),错误征收约150万元的消费税。

财政部第二常任秘书赖慧玲表示,所有机构已经立即采取措施,从星期三开始停止对受影响费用征收消费税。政府将把相关费用,退还给受影响的纳税人,并尽可能确保退款流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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