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3名证人说法可信 判定罗斯玛确实收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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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电供弊案的3项罪名全部成立,审理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认为,3名控方证人即罗斯玛前助理理扎曼苏、日拔公司董事经理赛迪和生意伙伴莱恩,是整个案件的核心。

再尼在判词中指出,罗斯玛前助理里扎曼苏和日拔公司董事经理赛迪虽属于污点证人,但这不意味他们供证完全不能被接纳。

他说,里扎曼苏和赛迪的证人角色已“被玷污”,是因为赛迪行贿,而里扎曼苏公开承认他从赛迪那里收贿。

“不过,一个坏人还是能说真话,重点在于阐述的真实程度。”

法官指罗斯玛性格强硬

再尼也说,罗斯玛在案发时影响甚至左右着其丈夫,即时任首相纳吉。

他说,在纳吉和夫人罗斯玛的 “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吗”(Can I advise you something)谈话录音中,清楚显示罗斯玛能就政府事务给纳吉下指示。

再尼也认为,罗斯玛在审讯中并没有斩钉截铁地否认通话的两人是她跟纳吉。

再尼说,罗斯玛的语气是命令的,与她的论点相反,即她知道纳吉不允许其干涉政府事务。

“像马哈基尔、玛蒂娜和教育部秘书长阿利亚斯这样的人从未质疑过被告或里查曼苏的任何问题或指示,这一事实增加了这一因素的可信度。被告不是里查曼苏可以利用的人。

“她性格强硬,会毫不犹豫地责备任何人。她在庭审中被英明的副检察长盘问时的无畏也可见一斑,凭她的权威,我觉得这不是可以掉以轻心的事情。”

政治现金说法不成立

针对罗斯玛提出的“政治献金”说法,再尼点出这些钱在提供、给予和接受的情况,都不符合政治献金性质。

他说,政治献金通常是固定金额,但案中金额是按项目的百分比发出,显然更直接于让被告获利;再者付款是秘密进行,两笔款项都是大笔现金,并且是到被告住家单独交给被告。

他直言,纳吉作为时任巫统主席,在两次交付现金时都不在场,捐款是供党用的说辞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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