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局批准16种昆虫 作为食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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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食品局已批准16种昆虫,包括蟋蟀、蚕蛹和蚱蜢等,作为食品在当地售卖。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公众将能够品尝这些昆虫食品。

去年10月5日至12月4日,新加坡食品局展开了公众咨询活动,就昆虫及昆虫制成品的监管问题征求意见。共收到53份反馈,其中一些业者对进口可食用昆虫表示欢迎,而其他人则对食用昆虫的安全性表示担忧。

新加坡食品局指出,获准进口至新加坡的可食用昆虫必须符合一系列食品安全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昆虫及制品必须在受管制场所饲养或制造;必须经过充分的杀菌处理,并以卫生的方式进行处理和包装;不得含有污染物等。

业者须在包装上标明 使用昆虫为食材

如果业者使用昆虫作为食材,他们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明,以便消费者知道所购买的食品中含有昆虫。

蚕蛹也将被允许在新加坡售卖,主要是因为东亚、中国和马来西亚已经开始食用蚕蛹。新加坡食品局表示,考虑到蚕蛹的纤维蛋白已在日本和韩国获得批准,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也将其列为“普遍安全”,因此决定接受蚕蛹作为食品在新加坡售卖。

然而,对于黑水虻幼虫,该局指出,由于缺乏安全食用的记录,如果业者有意将其作为食品进口,必须在新型食品框架下向当局提交申请。

参考多国经验 全面科学评估

新加坡食品局参考了欧盟、澳洲、纽西兰、韩国和泰国等国家的做法,进行了全面的科学评估,并得出结论:已有食用记录的昆虫种类可以当作食物来食用。

因此,新加坡只会允许这些昆虫种类作为食物在当地售卖,不在清单上的昆虫种类则需要作为新型食品另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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