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恶作剧致同学重伤 父母判赔10万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中国广州一名12岁男中学生在恶作剧中将女同学的椅子拉开,导致女生重摔在地,造成颅脑外伤和视神经挫伤,不得不停学1年。女生家长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高额医疗费。法院认为学校已尽义务,不需赔偿,但判定男生家长赔偿人民币10万元(约6.6万令吉)。

据陆媒报道,广州某中学一年级学生小杰(化名)在午休时趁女同学思思(化名)不注意,将她的椅子拉开,导致思思摔倒在地,后脑勺受到撞击,倒地不起约2分钟。

视力仅剩0.04 被迫休学

事后,思思出现呕吐、脖子痛等症状,送往医务室后校方通知家长带她去校外医院检查。初步诊断认为只是表面挫伤,思思返回学校上课。然而,她开始感到身体不对劲,注视黑板时会控制不住地流泪,眼睛的疼痛感甚至扩散至后脑勺,随即返回医院检查。

第2次检查结果让她惊讶,医生诊断出颅脑外伤和视神经挫伤,导致视力急剧下降,仅剩0.04,不可能完全恢复,思思被迫休学1年。小杰的父母一开始给予医疗费,后来认为思思的视力下降与儿子无关,拒绝承担高额医疗费,引发双方法律纠纷。

法官:12岁已有认知能力

思思的父母向学校和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定小杰的父母需赔偿10万人民币,但他们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学校已尽责,无需赔偿,但小杰明知故犯,裁定其父母赔偿。法官表示,虽然小杰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拉椅子时应能预料思思的下场,故明知故犯需承担赔偿责任,由父母负担后果。

相关新闻:

你可能也喜欢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