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殴打保镖引轰动 巴生富商等7人涉洗黑钱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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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2021年涉及毒打并阻止保镖斋戒的巴生华裔富商曾子揚,因涉及从事非法活动获得收益,周三(13欸)联同妻子及另5人在莎阿南地庭被控洗黑钱罪,案定5月31日过堂。

现年44岁的被告曾子扬面对7项控状,其妻子林丽琴(译音)则面对2项控状。其馀5名被告,分别是赖益鹏(73岁)、许明新(67岁)、陈桂英(64岁)、黄明林(43岁)及陈家福(36岁,名字皆译音),则各别面对一项控状,7人在聆听华裔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皆不认罪。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和妻子林丽琴,被控于2021年4月15日,在巴生绿林镇一单位从事非法赌博机活动,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613号法令),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罪,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非法收入总值不少于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6项控状,则指富商与妻子和5名被告,被控于去年4月16日,在巴生武吉丁宜住宅,以及梳邦再也双威镇住处,以从事非法活动获得的收益,购买5部名车,包括本田Alphard、宝马X5、宾利飞驰W12(A)、宾利欧陆GT、宾利飞驰,以及一部本田雅阁轿车。

此举抵触2001年马来西亚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法令(613号法令)第4(1)(b)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判刑,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非法收入总值不少于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控方建议每人10万保外

负责本案的主控官为哈里斯王副检察司,7名被告则委任4名辩护律师,分别是努鲁哈非扎、依扎特祖卡非里、阿末法依兹及艾迪尔阿克玛。

主控官哈里斯在较早前向法官建议,每名被告以10万令吉保释。不过,辩护律师向法官求情,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哈丽娜最终裁定,允许每名被告以每项罪名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被告也必须交出国际护照由法庭保管。期间,每名被告每两周需到临近警局报到。

根据媒体报导,曾子扬去年4月13日在吉隆坡市槟榔路一间公寓,殴打和阻止2名保镖斋戒禁食,结果引起全国轰动。

之后警方追查发现,曾子扬涉嫌从事非法赌博和大耳窿活动,警方更在其他嫌犯住家,起获100条各重1公斤的金条、1万2500张100美元的现钞等,合共2845万令吉。

曾宇扬也曾于2021年4月22日,在巴生推事庭被控5项罪名,包括蓄意伤人、刑事恐吓、引起不同宗教愤怒、教唆及危险武器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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